法治示范户事迹材料

时间:2024-04-11 10:07:50
法治示范户事迹材料(精选5篇)

法治示范户事迹材料(精选5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事迹,肯定对各类事迹都很熟悉吧,事迹不是单纯为其单位和个人评功摆好,而是为了鲜明地体现和积极宣扬一种特定时代所需要的精神。我们该怎么拟定事迹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治示范户事迹材料(精选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法治示范户事迹材料1

储晓松,男,1981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质监稽查支队副支队长。储晓松是六安市场监管战线上的一名年轻的老兵,今年不到40岁的他已在监管执法稽查一线工作了满满20年。从参加工作的第一天起,他就与“查案办案、学法用法”朝夕相处,20年来始终秉持着“执法为民、业精于勤”的信念追求,谱写着自己的青春奋斗故事。

“钻”的精神 厚积薄发

刚参加工作的时候,他就被分配到业务水平要求较高的执法稽查岗位工作。第一次跟随同事参加一线检查时,因为业务不熟而遭遇的窘况,让他备受打击。从那一天起,他就在心里默默告诉自己,“干一行不钻一行,就不可能做精、做好、做强”。尽快从“小跟班”变身为“业务骨干”成为了他当时最大的梦想。

从此,他卯足马力,白天跟随前辈去现场检查执法,他跑的最多;晚上在单位宿舍里自学法条,他不敢懈怠;还有一叠叠卷宗材料,他一遍遍研读;他还经常与大家一起探讨问题,开展案例研究,为拓展执法领域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在随后的执法工作生涯中,他主办了230余宗行政执法案件,在全省范围内多次走上了执法稽查授课讲台,逐步成为安徽省质监系统行政执法专家库成员、国家质检总局执法打假师资成员、全国质检系统执法打假骨干人才库成员,并先后获得全国质检系统执法打假办案能手、安徽省质监系统执法打假工作突出个人等荣誉称号。

“法”字当先 严明果敢

市场监管执法工作面对的是各类市场经营者,关乎的是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对于违法经营者,他“法”字当先,秉公执法,每遇大案要案,总是第一时间带队赶到办案地点,通过连续蹲点、摸排等方式,深入掌握案情、固定证据;遇到执法阻力,他也总是能够冷静面对、稳妥处置。

就如去年,在查处一起生产、销售不合格冲锋衣(棉服)案件时,违法经营者故意煽动现场工人堵通道、拉电闸,阻止执法人员对涉案物品采取强制措施。面对这种复杂情形,他迅速反应,一方面联系当地基层政府帮助协调,同时将涉案物品予以就地查封,快速送检,确保第一时间取得检验结果。随后带头坚守现场连续两个昼夜,确保涉案物品得以全部完好保存,为案件的后续处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对某沥青混凝土搅拌站的执法检查过程中,在调取其违法生产加工不合格沥青混凝土关键电子证据时,该经营者情绪激动,强行抢夺他手中的存储设备,导致其手部受伤,面对这样的危险,他也依然没有畏难退缩,最终通过耐心沟通,让企业心甘情愿把储存证据的设备交技术机构提取数据。

20年的执法经历中,他践行着“查办案件要敢于较真、用证据说话”的理念,成功查处了一系列产品质量、计量、强制性认证、商标侵权等保安全、促民生的行政违法案件,所办理的建材类质量案件也多次被省质监局评为“典型案件”。

晓以“情”“理” 追求长效

市场监管执法从来不是目的,是手段、是督促,帮助经营者步入正轨,走上健康发展之路,也是监管执法中的应有之“理”。储晓松深知这个道理,每一次办案完结之后,他不惧执法对象的一些不解和怨恨,总是不忘与当事人主动进行深入交流,耐心帮助他们分析出现了违法违规现象的原因,并对《产品质量法》《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解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帮助企业理清思路、走上正路。“不能单纯为了执法而执法,真正让经营者树立起守法经营的理念,才能从源头上让广大人民群众吃的安心、用的放心。”这些话语都常常在同事们的耳畔回响。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储晓松是市场监管执法稽查战线上的有心人,从踏上这个岗位的那一天起,他把自己变成了一只张力满满的弓,担当、毅力和不懈追求,推动着他奔向“为民执法”的初心目标,也促使着他在平凡的岗位上熠熠发光。

  法治示范户事迹材料2

杨桥镇庙上村位于杨桥镇集镇,全村3400余人,历来民风较为彪蛮,村里一些青年人无所事事、滋事闹事,村民与毗邻的新楼、建陂等村纠纷不断,矛盾纠纷层出不穷。黄根生自2009年担任庙上村党总支书记以来,结合本村实际,在矛盾纠纷调解中,不断探索创新矛盾纠纷调解方式方法,摸索出一套成效明显的纠纷化解新路子。为了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黄根生带领村“两委”一班人开展了“三个一”法律宣传活动,即:收集有关法律资料,为村民编发一份通俗易懂的法律读本;结合普法工作安排,每年邀请镇司法所的同志开展一次送法律课堂进村庄;结合本村实际,制定了一套村规民约,使群众遵纪守法和自控意识不断加强。他还带领村“两委”干部,实行分片包干,分户包干,重大问题大包干的“三包干”和包自己、包家属、包亲戚、包邻居的“四包”内部矛盾排查协调机制。

几年来,协调化解村内大小矛盾纠纷68起。从2011年起,在村里组织13名思想好、有威望、办事公道的老干部和老党员组成“金牌调解队”调解村民纠纷“金牌调解队”成立以来,成功调解村民之间的山林纠纷、债务纠纷、耕地纠纷等诸多矛盾纠纷,经“金牌调解队”调解的纠纷成功率达100%,切实将纠纷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源头,实现了农村矛盾纠纷不出门。“金牌调解队”的经验做法被江西省电视台专题报道,庙上村也连续多年被评为分宜县综治工作先进单位。

  法治示范户事迹材料3

除了市司法局副调研员,李时洪还有一个身份——市医调委主任,市医调委是独立于卫生系统的第三方调解机构。作为无行政级别、无任何报酬的市医调委主任,6年来,李时洪坚持以一个普通人民调解志愿者的身份活跃在每一起医患纠纷的调解现场,用一颗真诚的心给患方解开心理的疙瘩,平和心气,坚持用法治的思维方式和手段、公平正义的调解程序为医患双方搭建沟通调解的平台。在无数次的调解中,李时洪摸出一套有效的医患纠纷调解模式,并提出“人燥我静、人怒我温、人急我平、人悲我慰”的“十六字”调解方针,把案件调解的成功率、时效率和满意率作为工作目标和追求,亲自起草16项管理制度和22种应用格式文书,建立“摸清事实、分清责任、依法理赔”三步调解程序。

通常一次调解就要说好几个小时,如果遇到晚上调解,经常要说一个通宵,第一天没调解好的纠纷,第二天、第三天……要接着调解,遇到难度大的纠纷,还得调解好几个月,即使这样,李时洪都能本着耐心、细致、依法、公平的原则对每一起医患纠纷进行认真调解。“虽然处理纠纷的过程有些漫长,需要接待几次、十几次、甚至数十次,打上无数个电话,时间甚至跨年度,但在处理完后,总会有一种‘雨后天空见彩虹’的感觉。每成功调解完一次矛盾纠纷,就像消防员成功扑灭了一场危机四伏的大火,觉得自己再苦再累也值得。”这是李时洪对自己工作的感受。担任市医调委主任6年来,李时洪成功调解医疗纠纷532起,接受市有关部门指派成功调处各类非正常死亡纠纷16起,经他调处的纠纷,没有一起当事人反悔或起诉、信访闹访,他经手调解的医患纠纷,最终结果无论是医院的有责赔偿,还是医院无责的“零赔偿”,都能使医患双方满意并理性接受调解结果,他用实际行动为我市打造了一张医患纠纷调解新模式的亮丽名片。

  法治示范户事迹材料4

尽管进入基层政法战线的时间不算太长,但刘雅萍同志以对法官职业的.无限热爱,对法律事业的执着追求,时刻铭记守护天平的责任和使命,用法理明辨是非,用真情服务群众,秉着“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在办案效果上下功夫,在审结的案件中做到案结事了。2016年,原告江某某夫妇设有卫生间的主卧因楼上卫生管管道堵塞渗水被淹,墙面、家具、地板均遭到腐蚀破坏,遂将楼上7户住户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因渗水被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在刘雅萍受理这一案件中,原、被告对于堵塞的“元凶”——小孩的一条裤子均没有异议,但对于这条裤子的归属,楼上7户业主都予以否认,江某某认为,由于无法查清具体侵权人,要求鉴定损失并由楼上7名住户共同赔偿。

办案法官刘雅萍考虑到鉴定费用较高、鉴定时间较长,诉讼成本过高以及原、被告之间的邻里关系,认为调解解决本案更有利于保护原、被告双方利益。尽管当事人数较多,意见分歧较大,调解难度大,但刘雅萍还是不厌其烦地分头做当事人的工作,尽量劝和促调,在她耐心细致的工作下,大部分楼上业主接受了法官的意见,之后,承办法官积极与原告、被告反复磋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除二楼住户确定没有居住不承担责任外,其他住户均向江某进行了赔偿,原告江某最终撤回了对所有被告的起诉,一起因下水道堵塞引起邻里纠纷最终得到了妥善解决。

2017年春节前夕,刘雅萍调结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被告调解付款后一天,被告找到法官刘雅萍,申请解冻其名下的账号。经详细了解缘由后,刘雅萍法官发现,已有二十几名农民工在被告处要求被告支付工资,为了让农民工早一点拿到自己的辛苦钱,避免矛盾升级,尽管已临近下班时间,但刘雅萍还是积极与银行沟通,说明情况,在银行的协助下,于当天晚上7点解冻被告账号,使二十几名农民工在当天晚上拿到了自己的工资。

  法治示范户事迹材料5

作为城北办仙来湖社区中心主任的刘新兰,也是社区党总支书记兼社区主任。多年来,刘新兰高度重视综治工作,在社区大力开展平安社区、和谐社区建设。为提高社区居民共同参与平安建设的意识,刘新兰动员社区居民踊跃参与治安志愿者活动,组建社区义务巡逻队,仅2016年开展义务巡逻1500余人次,她还积极利用“综治宣传月”、“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在主要街道、居民住宅区悬挂、张贴宣传横幅、标语和黑板报,邀请政法干警到社区举办法制讲座,提高居民知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刘新兰还按照“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各类矛盾激化”的原则,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进行化解。2016年3月,西湖花园小区邹某到社区反映,楼上居民胡某家漏水,造成她家客厅墙面全部脱落,严重影响其家人生活,本人多次上门要求邻居解决此问题,但一直未果,于是找到社区请求解决。刘新兰在了解情况后,积极与胡某协商,胡某最终同意请专业技术人员更换新水管。2016年5月,社区居民刘某反映某单位西面围墙外污水横流并伴有恶心的臭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通行,接到反映后,刘新兰立马到现场查看,并及时与该单位领导沟通汇报,该单位领导答应马上处理解决。第二天,刘某到社区反馈污水外漏问题已解决,并对刘新兰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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