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培训协议书

时间:2024-06-08 17:18:16
员工培训协议书15篇

员工培训协议书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协议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签订了协议就有了法律依靠。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员工培训协议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员工培训协议书1

甲方(公司):

法人代表:

地址: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一、保密协议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作为甲方的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知悉和掌握甲方生存发展有重要关系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并将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约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乙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途径解决。

第三条 本合同所称甲方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技术信息:本合同所称技术信息是指甲方现有及正在开发或构想中的技术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及非专利的专用技术、计算机软件、报告、操作手册、技术文档及与其相关的决议、文件及函电等未公开的专利、知识产权信息。

(二)经营信息:本合同所称经营信息是指甲方现有或未来将发生的与经营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资料、营销计划、采购计划、定价政策、市场分析报告、甲方的区域分布、管理诀窍、财务资料、会计档案、进货渠道、买卖意向、广告计划、产品报价、服务网络、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以及尚未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定期报告、配股方案、分配方案等信息。

(三)管理信息:本合同所称管理信息是指甲方现有或未来将发生的与管理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现有及正在制定或构想中的人事信息、工作计划、组织结构信息、内部规章制度、工资待遇、奖金提成、薪资变动、业务规程等信息、文件和资料等。

(四)关于甲方重大法律问题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正在或将要进行的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涉及仲裁或者诉讼、处分资产或者权益等事项的信息。

(五)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的载体上述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资料 、图形图表资料、音像资料和电子资料等,可以是载于书面的或是载于任何其他非书面介质上的或是口头上的。

(六)本合同所称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签订前甲方已经拥有和签订协议后在经营活动中不断增加的商业秘密。凡属与甲方公司事务有关的一切保密信息,都属于应当保密的范围,在此所称的信息包括全部或部分由乙方本人为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内容。

第四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五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乙方的上级主管人员同意甲方披露、使用有关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的,视为乙方已同意这样做,除非乙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六条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并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期限为: 两年 。

甲方同意在乙方离职后履行保密义务期间,向其支付保密费。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通过薪金10%的计算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在职或离职时额外支付保密费和经济补偿费。

第七条 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八条 乙方在履行职务和完成具体工作任务时,若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而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乙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乙方的上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视为甲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除非甲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九条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此处隐藏14568个字……平与要求:取得培训机构颁发的达到合格的成绩单、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等。

第四条:培训费用及期间工资奖金支付

1. 培训完成后,乙方达到甲方的要求且被培训方判为成绩优秀者可报销全部培训费用;乙方达到甲方的要求且成绩合格者可报销 %培训费用;乙方没有达到甲方要求的,培训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 乙方在工作时间内参加培训及国家、政府、行业指令性学习受训的其他工作日工资奖金照常发放。

第五条:培训服务期限

1. 乙方按要求完成培训且报销培训费用的,应服从甲方分配,约定服务期限。

2. 报销培训费用在 元及其以下的服务期至少为一年;报销培训费用在 到 元之间的服务期至少为两年。

3. 服务期自培训结束之日起计算,参加多项培训,服务期不累计,服务期以最晚到期日为准。

第六条:甲方责任与义务

1. 在培训前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2. 保证及时向乙方支付约定范围内的各培训费用;

3. 保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条件;

第七条:乙方责任与义务

1. 努力完成培训目标和学习任务,取得相关学习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2. 保证在培训期服从管理,不违反甲方与培训单位的各项政策、制度与规定;

3. 保证在培训期内定期向甲方沟通,汇报学习情况;

4. 保证在培训期内维护自身安全和甲方一切利益;

5. 保证在培训期结束后,回到甲方参加工作,服从甲方分配,服务期限按第五条执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承担的经济责任:

1) 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或部分培训费用,按协议向乙方支付培训费用;

2) 因甲方原因提出与乙方终止培训协议或解除劳动合同,不应向乙方追究有关

培训的经济责任。

2.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承担的经济责任:

1) 在培训期结束时,未能完成培训目标任务,未取得相应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乙方自行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培训中期自行提出中止培训或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自行承担培训费用;

2) 培训期结束回到甲方工作后,未达到协议约定的工作年限,乙方按照约定赔偿部分培训费用:

赔偿培训费用=报销培训费用总额/应服务期限*尚未服务年限(按整年计算)

3. 发生违约情况时,除补偿经济损失外,另一方可提出解除培训协议或终止劳动合同。

第九条:法律效力

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所签定劳动合同的附件,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并在乙方人事档案卷宗中保存。

第十条:附 则

1. 未尽事宜双方可另作约定;

2. 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至六十日内到地区市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次日起十五天内,向地区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人或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培训后填写

  培训效果(附相关证件):

  培训费用报销:

  服务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共 年 乙方确认:

员工培训协议书15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培训协议,此协议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作用,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对方均有追究赔偿损失及法律责任的权利。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根据乙方自愿申请和医院有关部门的推荐,甲方同意乙方参加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主题是 培训学习(专业进修、学术交流、实地参观学习等)。

本次培训甲方为乙方提供培训学习费用人民币¥ 元(大写 )。

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办理参加培训的必要手续和条件。

在乙方参加培训期间,甲方负责为乙方协调各方面与培训相关的关系,以便很好的完成培训任务。

培训结束后,甲方组织有关部门对乙方的培训结果进行跟踪评价。

对参加完培训之后的人员,甲方在任职资格、薪酬待遇等方面,将予以优先考虑。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乙方自愿参加甲方组织的 培训学习,愿意接受甲方所提供的条件与费用,并遵守本协议的所有内容和甲方的《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培训期间,乙方需努力掌握培训的相关知识或达到培训的目标要求,乙方在培训中务必掌握技术要点,并做认真详细的记录。

培训期间,乙方必需服从培训组织领导的工作、学习安排,遵守医院、主办单位或委托培训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维护医院形象和利益,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如果由于自己不慎或故意行为导致自身或甲方利益受损的,所有赔偿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参加完培训之后为甲方工作年限为 5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若因甲方医院内部变更,需缩减合同时间,则以甲方变更为准。

乙方严格执行医院保密制度,培训期间所有重要技术资料均交还医院保存。

三、甲乙双方其它约定

1、乙方在培训期间,如出现如下情况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违反培训有关规定;未能通过培训考核;

未达到培训要求;因自己原因中途退出培训。

2、培训过程中,如因甲方或人事变动,甲方有权中断培训,所发生培训费用由甲方承担。

3、在合同期内乙方因个人原因辞职,或因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由医院解除劳动合同的,需结合培训后服务期向医院交回培训费用及差旅费,具体标准如下:

培训后服务期不满一年,则交纳全部培训费用;以后服务期每满一年医院负担培训费用的20%,其余由个人承担;因违纪被医院辞退的员工亦照此办理。

4、乙方参加完培训之后,在合同期内自愿为本医院服务,超过合同期,乙方有权选择留职或离开医院。

四、本协议作为《劳动合同》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备注:本协议中的培训内容包含:专业进修、学术交流、继续教育、专题培训班、实地参观考察、出国考察等。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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